我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即将开始。7月7日,省招生考试中心全体工作人员承诺: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将严格执行“八公开”制度,严格遵守“六不准”纪律。
省招考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向广大考生及家长承诺:
一、继续坚持科学招生、阳光招生、公平招生、廉洁招生、满意招生、平稳招生、和谐招生,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、公正和公开。
二、严格执行“八公开”制度。一是招生政策公开;二是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;三是招生计划公开;四是录取信息公开;五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;六是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公开;七是招生收费公开;八是招生纪律公开。
三、严格遵守“六不准”纪律。一是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;二是不准徇私舞弊、弄虚作假;三是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、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;四是不准协助、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;五是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、有价证券;六是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。
省招考中心特别提醒,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,欢迎拨打举报电话0851-5952927、5952963进行举报,一经查实,将严肃处理。